按照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3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天津財經大學對2021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條件及復試辦法規定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申請人必須是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且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或綜合成績名列本專業前茅;
(四)申請人須被推薦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單;
(五)申請人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先考慮;
(六)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未受過任何處罰或處分。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直接申請我校的碩士學位研究生(推免碩士生)或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
二、接收專業及名額
(一)推免碩士生
1.接收專業:參見《天津財經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除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需要三年以上工作經驗)不招收推免碩士生外,其余各專業均可招收推免碩士生。
2.接收名額:各專業接收名額不超過該專業全日制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招生計劃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天津財經大學碩士專業招生目錄中查詢)。
(二)直博生
1.接收專業及導師:目前有在研國家級項目的博士生導師及其研究方向所屬專業。
2.接收名額:招收直博生導師每年可招收1名直博生,且占本導師當年招生計劃。
三、推免碩士生接收程序
(一)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于10月12日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志愿(我校接收網報時間為10月12日—10月13日,過期不再接收報名)。研究生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參加復試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
(二)獲得推免碩士生復試資格的考生,按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10月15日上午資格審查,10月15日下午筆試,10月16日-17日面試。復試考核通過,經我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統一公示后,于10月23日前向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忌?span lang="EN-US">24小時內確認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審查內容稍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公布)。
(三)資格審查當天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推免申請表、政審表、本科成績單、本科期間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通過英語六級攜帶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院向考生發放“復試通知書”,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四)請考生提前申請天津市健康碼,考試期間需佩戴口罩。
(五)正式錄取通知書將于2021年6月由我校寄發給本人。
四、推免碩士生復試內容
(一)復試內容包括筆試(含外語能力60分+專業筆試90分)及綜合面試(含外語會話)150分,滿分300分。
成績計算辦法:復試總成績=外語筆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
(二)專業筆試參考內容:
1.經濟類專業(專業代碼02開頭):《西方經濟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上、下冊,西方經濟學編寫組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2;
2.管理類專業(專業代碼12開頭及審計專碩):參照GMAT(管理類研究生入學考試)試題。
3.其他類專業:參照我校2021年招生簡章復試內容。
(三)復試總成績高于180分的考生,我校根據排名擇優錄取。對經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五、直博生接收程序及復試辦法
(一)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于10月12日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志愿(我校接收網報時間為10月12日—10月13日,過期不再接收報名)。研究生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復試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
(二)獲得直博生復試資格的學生,按時參加我校組織的直博生復試,資格審查、復試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查時,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申請表、政審表、本科成績單、本科期間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家推薦書(副教授職稱及以上)2份、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通過英語六級攜帶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院向考生發放“復試通知書”,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四)特別說明:
1.報名時,“考試方式”選擇“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網報時只選擇有本科學歷和本科學位,但無需填寫證書編號(或填寫0)。
2.直博生計劃納入當年的博士招生計劃。為保障計劃落實以及維護招生的嚴肅性,擬錄取后如放棄擬錄取資格請在公示期內提出,公示期結束后或不予受理。
(五)復試辦法:參見各學院博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
六、錄取與公示
(一)以“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按需招生”為原則。根據推免生的志愿,參加相應學科、專業的復試,按復試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
(二)對于報考人數超過招生計劃50%的碩士專業及超過當年直博生招生計劃的博士生導師,在征求考生意愿后,進行校內調劑。
(三)擬錄取的推免碩士生及直博生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問題經查屬實,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監督電話:88186385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